汕头海门事件的经过

12月20日至23日,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数万名村民走出家门,抗议当地政府增建煤电厂。

20日中午,村民们进入镇政府大楼,占据整幢大楼,人群打烂建筑物玻璃、破坏办公设备,政府人员全部撤离。人们向附近的深汕高速公路进发,深汕高速公路海门路段一度出现堵塞。冲突中,警方曾动用催泪弹,有多位村民被打伤。当晚,汕头当局宣布,决定暂停华能电厂兴建计划。

21日,抗议行动升级,当地学校阻止学生离校,但有学生号召逃学加入示威,其中一间中学百名学生撞破校门前往示威。有人纵火焚烧抢来的警用头盔,甚至附近客运站、油站。

22日,有别于早前“停建新电厂”的口号,当地居民提出两项新诉求:

要求警方立刻释放被捕示威者,否则将继续示威。

迁移原有电厂,宣称该电厂已对住户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有大批警察占据深汕高速路口,甚至以便衣形式混进人群,引起部份人恐慌。

23日早上,再有数百人聚集在深汕公路海门镇入口,要求警方释放早前被捕的示威者。群众继续聚集示威,约五、六百名示威者来到深汕高速海门收费站进行抗议,周围约有两千民众聚集。约200军警及多辆警车戒备,警方发射催泪弹驱散示威人群。傍晚政府与示威者谈判,重申永久不会兴建煤电厂,此前被抓的人员如无涉及违法犯罪将不会追究责任,尽快释放。示威者入夜后散去。

24日,据新华社报道,聚集事件暂时平息,深汕高速海门路口在封闭4天后解除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