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梁磊的案子判了多久
按轻重不同,有无期徒刑或十五年等。
现依法查明上述犯罪嫌疑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奎屯市及兵团第七师各团场连队,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奎屯市、第七师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依法惩治犯罪,彻底摧毁该犯罪组织,消除社会隐患,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及幕后“保护伞”线索。一、如有被该团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强迫交易、
非法拘禁等侵害行为,或因为该团伙其他犯罪行为使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群众,请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公安机关也会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公安机关正告参与过该团伙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为该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提供过帮助的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对拒不配合调查或混淆视听,干扰办案,及包庇、窝藏资助犯罪分子,参与该团伙犯罪,拒不自首的,公安机关一旦查处,潜逃的进行网上追逃,并从重处罚。2016年12月6日下午至9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在奎屯市法院、公安机关及本院法警队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历时三天,公开开庭审理了奎屯“12·4”特大聚众斗殴案。本案被告人多达18人,11名法律相关人员参与辩护,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此案由刑一庭庭长李精简担任审判长,庭审重点突出,平稳有序,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实现了“阳光审判”。主审法官余世江说:“通过法庭调查来看大部分被告人年幼辍学,缺乏一技之长,过早步入社会,应从法律、亲情和社会的角度构建完整的教育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