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强为什么不在香港判刑
张子强许多犯罪活动均在内地发生,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审判是有法可依的。例如其在1995年11月,在深圳枪杀香港居民蔡志雄。
内容介绍:
由于张子强的身份是香港市民,犯罪地点也分别在内地和香港,有关张子强该不该由内地司法机关审判,各种言论铺天盖地。但无论是香港司法部门,还是内地司法部门,均一致认定,张子强许多犯罪活动均在内地发生,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审判是有法可依的。
法律依据《中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扩展资料
张子强(1955年—1998年),男,绰号“大富豪”,广西玉林人。4岁时随父母去香港定居,是香港一个犯罪集团首脑。
张子强曾策划绑架著名香港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和香港富豪郭炳湘,获得数亿港元赎金,还策划绑架澳门著名富豪何鸿燊(但被警方识破,未遂),他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电视剧《插翅难逃》就是以他的犯罪团伙为原型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