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甲的月体纳甲

京房纳甲法的依据,是谜,《周易参同契》解释了纳干。 《周易.系辞》中有言“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指出了八卦的来源,也正因于此,在传统易学中,从十翼中的《彖》、《象》、《说卦传》到后世无数人的开发探索,大都用八卦取象的办法解释经文的,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办法是行之有效的,但有时也会出现前后矛盾,表现出有牵强附会之嫌疑。实际上包牺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在后来周易经文的形成中不仅仅是为了做成八卦,而且是以天象、地象直接指导周易经文的创造。因此,用传统易学的方法解释周易经文有的地方必然是解释不通的,而且导致周易中某些重要的理论在解释经文时不能合理利用。例如,《系辞》中“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这句话无疑是周易中非常重要的描述,但用传统易学中的方法解释周易经文是根本用不上的。运用“月体纳甲”就能够把《周易.系辞》中的重要原理用于对周易经文的阐释,可以弥补八卦取象办法解释周易经文的不足,并避免含混不清的现象出现。

一.“月体纳甲”说内容及其原理

“月体纳甲”说是在《周易参同契》中表述的以月相消息盈虚来说明“纳甲”的学说,《周易参同契》有云:“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蟾蜍与兔魄,日月无双明。蟾蜍视卦节,兔者吐生光。七八道已讫,屈折低下降。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节尽相禅与,继体复生龙。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七八数十五,九六亦相应,四者合三十,阳气索灭藏,八卦布列曜,运移不失中”(《周易参同契·上卷》)。 “月体纳甲”说是把八卦卦象与一月中的月相相配的象数体例。初三,月亮微明,入夜时出现在西方庚位,震纳庚,此时月亮为上弦月之初,正象震卦一阳生于下。每月朔日后三日,月亮才开始有,而且只在刚入夜时出现在西天空,随着夜深而消失。《周易参同契》认为:由前一月之晦暗而下一月之生明,是因为阴极而阳生,就是“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至初八日,月象上缺一半,呈现为满弓之象的上弦月,它的上面平如绳,入夜的时候出现在南方丁位,半夜之后消失,用兑纳丁表述(此时月象如同兑卦之象,阳由震初进至二为兑,为月明之半),就是“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到了十五日,月满圆,入夜时出现在东方甲位,黎明时才消失在西方,用乾纳甲表述(乾三爻均为阳,指的是月满圆极明之象,如同乾卦三爻阳极之象),也就是 “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七八”就是指十五日,十五日月形象乾卦,阳道已经达到极点,阳极则生阴,此即其所谓“七八道已讫,屈折低下降”。到了十六日,阳开始消退,而被阴统制,即阴进阳退。体现在月象上,就是十六日月亮退现在西方辛位,也就是说十五之日,天亮之时月亮已西落消失,而到了十六天明之后,月亮还在西天边没有落,要略微迟一段时间后才落到地平线下。巽纳辛,指月象由十五满明出现亏虚,此象好比巽卦一阴初生于下。这也就是所谓“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到了二十三日月缺下半为下弦,就象拉开的满弓,当与初八朝向正好相反,并且出现在南方丙位。艮纳丙,这时月象如同艮卦二阴生于一阳之下。这就是所谓“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到了三十日,月完全整夜看不见,由于十五之后,月亮每天在夜空出现的时间越来越晚,从十五的刚入夜,到深夜,渐次到快天亮才出现,三十日就根本不会出现了,因此丧明于东方乙位。坤纳乙,表示月丧明之象,如同坤三爻均为阴,阴极之象。这就是所谓“坤乙三十日,东方丧其明”。

“月体纳甲”说在纳甲方法上与京房八卦纳甲一致,表明月相变化与八卦纳甲是一致的。“月体纳甲”说源于月相,它确定八卦方位完全根据月相所指示进行的,在纳甲方位确定上,与《吕氏春秋》、《黄帝内经》相一致。《吕氏春秋·十二纪》有云:“孟春之月,……其日甲乙,……其音角,……盛德在木;……孟夏之月,……其日丙丁,……其音徵,……盛德在火;孟秋之月,……其日庚辛,……其音商,……盛德在金;……孟冬之月,……其日壬癸,……其音羽,……盛德在水”。描述了了天干与五行中除土之外,五音除宫之外和五方除中之外的对应原则。《黄帝内经·四时五脏阴阳》中完整描述了五方配五音,云:“东方生风……在音为角;南方生热……在音为徵;中央生湿……在音为宫;西方生躁……在音为商;北方生寒……在音为羽”。另外 “月体纳甲”说,在纳干上与河图之数一致并直达易理之精要;在方位上与五行所确定方位相一致,天干纳音与战国时期纳音配天干的方式相同。因此,笔者认为《周易参同契》中把《周易》中“易”解释为“日月为易”是有物象与易理根据的,这种对“易”的理解通过“月体纳甲”说而得以彰显内在含义。“月体纳甲”说在以“日月为易”来解释“易”的基础上,准确诠释了《周易》古经的本源含义,它以完整的系统的月相变化配以天干、标以方位,与五行纳音法一致,与五行方位规则符合。“月体纳甲”本于自然界并合于阴阳易理,它不仅揭示了《周易》易理来自于自然界,而且阐明《周易》卦爻辞与自然界内在的规律融通。因此,“月体纳甲”能为准确理解《周易》经文含义提供手段,为正确把握天人相与之际开辟新的路径。笔者认为《周易》中某些有关方位卦爻辞的确立与月亮息息相关,用“月体纳甲”说能够准确解释这些《周易》卦爻辞。

二.“月体纳甲”说对《周易·坤》经文中月亮相关文字的解释

《周易·坤》卦卦辞曰:“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这句话在易学史上争议颇多,理解这句话最为关键的是对“朋”字的理解。“朋”本义为颈饰,甲文、金文,“朋”皆象串贝相连,悬挂之形;“朋”是賏的省形,賏是串贝相连的头饰;初为颈饰,后为货币[1]。《诗·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笺云:“古者货贝,五贝为朋[2]”。孔颖达疏云:“五贝者,《汉书·食货志》以为大贝、壮贝、么贝、小贝、不成贝为五也。言为朋者,为小贝以上四种,各二贝为一朋[3]”。由此可知朋即为贝,是古代的宝贝或者交易用的货币,这种解释是符合甲骨文的原意。易学史上其他的解释都很难讲得通,本文于此不再赘述。按照甲骨文的原意,我们可以把这句话解释为:“到西南方向就会得到宝贝,到东北方向就会丧失这种得到宝贝的机会”。这样解释就和此句话的前句遥相呼应,前句经文为:“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攸”字在《说文》中解释为“攸,行水也”,就是指人引导水平稳地流过,可理解为“有所作为、有所成就”的意思。也就是说在处于坤的态势下,行君子之道的人是能够有所作为的、有所成就的,在做事之初会有所迷惑,但最终会大有所获得,是有利的,如果你去东南方向做事就会大有所获,去东北方向,就可能有损失”。可见撰写周易文字时代的古人,把获得贵重的宝贝看成象治水一样的成就。为什么能准确的确定了这段文字的字面含义?为什么“西南得朋,东北丧朋”,而不是“西南丧朋,东北得朋”或者其他什么方位“得朋”呢?理解这句话背后的含义,我们必须引用魏伯阳的“月体纳甲”说才能得到准确而又合理的解释。在周易文字形成的时代,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当他们每做一件重大的事情之时,例如治水、狩猎、迁徙等都要以一定方式观测天地,或者进行卜蓍以决定是否该做或者如何做。自从庖牺氏观天察地以来,远古时代的中国圣贤就以此方式确定天人之际的关系,《周易》文字的撰写也自然采用这种观天察地的联想模式。正如庖牺氏所能观测的天象一样,殷周之际的《周易》文字的撰写者们,所能观测的天象最为大的就是日月。而《周易》坤卦“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就是以月象确定吉凶方位的一个例证。“月体纳甲”说中有云:“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就是指阴历月每月初三,月亮刚入夜时,成震出庚;到了初八日,月亮刚入夜时成兑见丁。庚西丁南,因而“西南得朋”。《周易参同契》云:“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周易参同契·上卷》)。恰合坤卦“东北丧朋”。古人坚持效法天地的原则,观天象变化最大的不是太阳,而是月亮周期性盈亏的变化,那么他们就会必然以为在月亮的变化之中体现着上天的指示,也即是天意。难道吉凶方为都是用月相来确定吗?不是这样的,根据《周易·坤》“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可以得知,同得到宝贝有关的吉凶方为的确定就要用“月体纳甲”说。为什么如此规定?古人在观天象、考察地上万物时发现自然界中生物的变化同月亮圆缺变化密切相关。《吕氏春秋·季秋纪·精通》有云:“月也者,群阴之本也,月望则蚌蛤实,群阴盈,月晦则蚌蛤虚,群阴亏;夫月形乎天,而群阴化乎渊”。《淮南子·墬形训》:“蛤蟹珠龟,与月盛衰。”蛤蟹珠龟,都是贝壳类水生动物,而与月同盛衰,古人观察到此种情况,便联想到找宝贝必到东南方。《说文》有云:“月,缺也。大阴之精。凡月之属皆从月”。朱熹《周易本义》卷首附《伏羲八卦次序图》中,“四象”之一的“太阴”生艮、坤两卦。也就是说根据伏羲八卦推演,艮和坤都属于太阴,而月亮又属于太阴之精,贝类又同月亮息息相关,因此以“月体纳甲”来指导寻求贝类宝物就顺理成章了。

既然根据伏羲八卦可知艮、坤为太阴所化生,隶属于太阴,又根据魏伯阳“月体纳甲”说以及“月为太阴之精”的理念,我们应该可以在《周易》经文中找到与此有关的其他卦爻辞。

三.“月体纳甲”说对其它《周易》经文中月亮相关文字的解释

查阅《周易》经文,除《坤》卦卦辞:“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外,《蹇》卦卦辞曰:“利西南,不利东北。”《解》卦卦辞曰:“利西南。”三卦都是“利西南,不利东北”之义,因此,“利西南,不利东北”是《周易》古经一个基本原则,它的来源就是“月体纳甲”说所含指的本意,就是到西南方可以有所作为,可以得宝的意思。《蹇》卦上坎下艮,上卦坎在《周易参同契》中指月亮,下卦艮又为太阴,因此蹇卦所象就是山上一轮月亮,那么当人筮得此卦之时,就应该就应按照“月体纳甲”所显指的吉凶方位来决定行动,这是中国古人在天人之际关系上所特有的思维方式。也许是出于偶然或者真的具有天人感应,在中国历史上确实有蹇卦的记载。《三国志·卷二十八(魏书二十八)·邓艾》记载:初,艾当伐蜀,梦坐山上而有流水,以问殄虏护军爰邵。邵曰:“按《易》卦,山上有水曰蹇。蹇繇曰:‘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孔子曰:‘蹇利西南,往有功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往必克蜀,殆不还乎!”艾怃然不乐。这明显是以“月体纳甲”指导吉凶方位,在《周易·坤》卦中明确指出到西方可以得到宝贝,在《周易·坤》卦中也含指了“有攸往”,即为有所作为之意,孔子的解释“蹇利西南,往有功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实际上就是源自《周易·坤》卦,并采取了“月体纳甲”的解释方式。《周易·蹇》上体为坎,代表月,艮为止,整体来看,《周易·蹇》就是月止于某处之象。艮又与坤同出于太阴,因而与坤卦有内在相通的含义。阴历月每月初三,入夜时月亮止于庚;到了初八日,月亮刚入夜止于丁,庚丁方位西南。《周易·蹇》****为艮,为东北,卦的含义月亮最终消于乙灭于癸,也就是止于东北,此象是月亮最终消失殆尽最后时刻,从易理上解释就自然是“其道穷也”。让人感到惊奇的是历史上的邓艾确实得到了如蹇卦所昭示的结局,不知是巧合还是《周易》的灵验。《周易·蹇》:“大蹇,朋来。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这是“月体纳甲”的又一个运用,所谓“大蹇朋来”,就是指大的停滞,停止到了极点,大的收获就会到来,(这里把朋理解为“宝贝”的引申含义“收获”),象的解释是“大蹇朋来”是因为符合了月节,即“以中节也”。整体理解,就是根据《周易参同契》“月体纳甲”说所示原则,按照月节变化的指示,就会得到同月亮一样是精华的宝贝,月亮是太阴之精,彰显于天空,宝贝是太阴之精在地上的显现,月亮所到方为,即为宝贝所在,也就是可建功立业的地方。

《周易·解》卦是上水下泽之象,它表征了月亮在大泽之上,“解”字《说文》解释为:“解,判也。从刀判牛角”。我理解这是古人用刀切割牛角,目的是为了制作号角之类的东西,用以号召民众的意思。因此“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因而“解”就有了解决问题的含义,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以“月体纳甲”说确定吉凶方位。

《周易·震》六二爻辞曰:“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贝”的来源是水中的“蛤蟹珠龟”,由于“蛤蟹珠龟,与月盛衰”,因此采“贝”的规律要遵循月亮的变化,要参考月的规律来进行。根据“月体纳甲”说,“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到“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间隔整整七天。我认为“贝”由于随月盛衰,为避开贝之衰,古人在初八之后才开始采“贝”。当然也有另一种原因,“贝”在白天无法采到,只有到夜间才能采“贝”,而只有到初八后月明之夜,才能借月光顺利采“贝”。“丧贝”而“七日得”实际上就就是丢失了采集到的“贝”,要等到七日后月亮光足够亮时才能够从新采集。对于这句在易学史上易学家们众说纷纭的爻辞,不妨用“月体纳甲”之法大胆解释如下:“(漆黑的夜晚)雷声很大,暴雨漂泼,我们采集到的‘贝’随着水流大量丢失了,站在高陵之上,不要随水追逐这些‘贝’,七天之后初八那天我们再去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