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心不止害死猫

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好奇心害死猫,一般是用来规劝某些人好奇心别太重。

事实上,只要是人,就会有好奇心,而且, 好奇心真的会诱使人类伤害自己。

最为典型的,就是小时候尝试电风扇的另类玩法,每次看到电风扇在那工作时,我们总会想把手伸进去试试,或者拿根小树枝去“作死”,明明知道可能会受伤,还是乐此不疲,还会觉得这个特别刺激,非常好玩。

别说你们没尝试过,我是不信的。

反正我就这么玩过,现在回想起来,有点庆幸自己没太过作死,不然的话,可能就悲剧了。

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就跟被勾魂了似的,明知道很危险,但还是想知道会不会伤到手,如果不做的话,心里就一直痒痒的,最终,还是好奇心战胜了可能受伤的担心。

特别是,尝试成功后,就有一种成就感,还感觉贼刺激、好玩,就是这么神奇。

在《自然-人类行为》杂志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即使在明确知道风险存在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人们也会选择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在实验中,研究人员先给志愿者观看一些魔术视频,让他们表明自己对魔术的好奇程度,并选择是否转动划成“赢”和“输”两个区域的转盘。转到“赢”的话,会告诉他们魔术背后的技巧;反之,则可能受到电击。

实验发现,志愿者对魔术越好奇,越倾向于转动轮盘。研究人员经过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种决策方式和大脑纹状体负责奖赏的区域息息相关。

对于大脑而言,好奇心得到满足,就跟获得了奖励一样。

所以,这也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在“作死“尝试成功后的成就感是怎么回事了。

如果说,现在让我再去尝试电风扇的另类玩法,我可能就不会再去尝试了,为什么呢?

自我分析,长大了,考虑的东西多了,对于可能的风险有害怕心理,这是一方面的原因;小时候尝试过,一定程度上来说对于这的好奇心已经得到了满足。

那么,我会有疑惑了,是我的好奇心减弱了吗?

我觉得并没有,只能说,

现实环境对于我们的束缚更多了,而且我们的心智更加成熟,对于满足好奇心可能付出的代价有了自己的权衡利弊而已。

此外,人的好奇心太多太多了,但能满足的只是少数。

况且,如果说,你好奇心的对象是某些人的隐私,这就注定只是好奇了,在社会的规则和框架内,我们的好奇心必定不是肆无忌惮的。

所以说,好奇心可以有,毕竟这个已经刻在我们基因里了。

但是,我们得学会控制自己的好奇心,在不侵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合法利益下,你怎么好奇都是你自己的事,但是一旦迈过了这条线,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总是理解不了,附近的那些邻居大妈为什么总能对于别个人家的事清楚得就和自己在现场似的,也不知道,一群人怎么天天对于谈论别人家的事那么热衷?我每次就笑笑不说话。

话总不好说太满,以后的事谁说的清楚呢?也许若干年后,我也成了她们一样的人呢?

虽然人们常说,女的八卦,但是,男的其实都一样,只要是人,都会有八卦心理,而且很多时候就是自然而然的,就很难受。

那些娱乐圈的狗仔,他们的存在不就是明显的证据吗?娱乐八卦新闻一直有市场,就说明有需求,我们这些热衷于吃瓜的大众,不就是买单人吗?

至于窥视欲,那就得提到影视剧,我们在看电视剧和电影时,我们不就是上帝视角吗? 我们都是偷窥者,偷窥他人的生活,窥视他人的喜怒哀乐。

这个过程,我们都是光明正大的偷窥者,我们就是在满足自己的窥视欲。

这些,不都是源自于我们内心的好奇吗?

最后,我想说,有好奇心是很正常的,但是,别把自己的好奇心当做自己肆无忌惮的犯错的借口。

好奇心害死猫,但我们如果不学会在合理的范围内好奇的话,恐怕就得说,好奇心害死人了,毕竟,不还有这样一句话吗?

知道的太多,小心被灭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