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的写法

名的写法是撇、横撇/横钩、点、竖、横折、横。

名(拼音:míng)是汉语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古字形从口从夕。古人走夜路时,彼此看不见,就自己呼自己的名字。其本义兼有名、动两用,名词指人的名字,动词指自己称呼自己的名字,进一步引申出命名、取名义。由人的名字引申指事物的名称,由名称义引申出名号、名分、名声义。由名声义引申为出名义。

字源演变:

会意字。甲骨文的“名”由“口”和一个月牙形组成,月牙形一般释为“夕”。甲骨文的形体左从“口”右从“夕”,或左从反“夕”右从“口”。西周晚期,在“召伯簋”的钟鼎文里,这个字便已发展为“夕”在“口”上的构形了。东汉许慎对“名”字构型的解释为:到了晚上,黑乎乎看不出人的脸面,相遇之时,便只好以口自报名字,以免发生误会。

古文字学家马叙伦认为“口”旁边的月牙形就是“月”,“口”即“窗口”月光照进窗囗,便显得明亮。而“明”字最早的形体,也和“名”的甲骨文一样。所以“名”字即“明”字。

还有一说,“口”上的部分,不是“夕”,而是某一种物体的形象,故从“秦公钟”等青铜器上近似的铭文引“名”的本义,既不是“冥不相见,以口自名”,也不是“月光照窗”,而是“命名”之意。林义光《文源》:“口对物称名之也。”

意即认识这个事物,即命其名并叫得出这事物的名称。所以从“命名”这个本义便引申出“名字”、“名称”,又引申出“名义”、“名声”、“名望”、“著名”等等意思来。

发展到小篆阶段,“夕”的线条开始伸长下弯,以后便由此隶定为汉代隶书和发展为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