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拳是个什么组织?
“义和拳”这个名称,最早出现于乾隆年间。据《清高宗实录》:乾隆四十三年(1778),“按察使于易简等前赴冠县严拿义和拳邪教杨姓一案,拿获杨四海。据供,伊父在日会拳,借此防夜。”“杨四海之父既经会拳,其人必非安分之徒,曾经招人学习,以致有义和拳名色,亦未可知。”又,乾隆四十八年(1783),“福长安奏:有直隶南宫县人魏玉凯喊禀,讯据供称在本县魏家庄居住。该村有乡约李存仁及魏学宗、简七、王三、严龄等,与山东王伦都是高口地方之李姓徒弟。从前原系白莲邪教,演习拳脚,四十六年后又改为义和拳,各人俱藏有绳鞭等语。”“既据喊控李存仁等有演习拳脚之事,自应彻底查办。”据此,我们可以弄清以下三点:第一,既然杨四海之父“在日会拳”,那末义和拳的出现至少可追溯到乾隆初年。再结合前引雍正六年“闻卦子匪类隶籍于江南之庐、凤及河南、山东、直隶、山陕地方,其男妇皆习拳棒技艺”的上谕来看,则又可推知义和拳的出现不会晚于雍正,当在康熙年间。第二,最初的义和拳只是“演习拳脚”,有“借此防夜”等保全身家的用途。可见它既是一种拳术的名称,又带有习武结社的性质。第三,义和拳很早就流行于山东西部和直隶南部,所以义和团运动最先在山东一带爆发绝不是偶然的。
到嘉庆年间,又出现“义和门”这个名称。在清政府的档案中,开始有了“离卦教义和门”<《那彦成奏疏》。>或“义和门离卦教”的提法。一方面指明义和门是离卦的一个支派,另方面又表示义和门有了与义和拳不同的活动内容。所以,从义和拳到义和门,标志着义和拳组织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那末,义和拳和义和门的区别在哪里呢?本来,义和拳的活动只是演习拳脚,俗称为“武场”。而它在传播的过程中,由于受白莲教的一些支派的影响,又吸收了其宗教性的活动内容,这就是俗称的“文场”。在《那彦成奏疏》中,曾提到“青县季八、叶明福等传习义和门教一案”和“故城县葛立业传习义和门拳棒预知逆情一案”,将“义和门教”与“义和门拳棒”对举,当不是毫无意义的变换用词。很显然,“义和门教”所指是义和门的“文场”,“义和门拳棒”所指则是义和门的“武场”。
文献中所提到的“好话教”,从其活动内容看应该是“文场”。例如,嘉庆初年的一份档案中记载:青县尤荣“跟随本县吴家马头人吴承发即吴老三学习坐功运气,并如意、离卦教义和门,唱说好话”<《军机处录副奏摺·农民运动》,第2309卷。>。所谓“如意”,指如意门,也是离卦的一个支派,因念诵《九莲如意经》而得名。所谓“唱说好话”,即演习好话教的宗教活动。关于好话教的宗教活动,在《季八供词》中有很清楚的叙述:“王世清劝我学‘好’,把我叫到他家,住了一日一夜。他家供着一张纸画的佛像,也记不真是什么佛,领我烧了香,磕了头,教我学‘好’,说是义和门。”<《军机处录副奏摺·农民运动》,第2308卷。>可见,好话教是离卦义和门的一个“文场”组织。
好话教,又名大乘教。《那彦成奏疏》称:“好话教,即离卦教;改名大乘教。”但是,它与大乘教清茶门却是有区别的。大乘教清茶门是明代万历年间滦州石佛口人王森创始的。其子王好贤和徐鸿儒曾于天启年间发动起义,建元大乘兴胜。入清以后,滦州石佛口王姓有两支徙往外地:一支住卢龙县安家楼庄;一支住河南滑县。三支王姓继续在各地传教。到嘉庆年间,大乘教清茶门便和八卦教融合,成为离卦的一个支派。据一份档案记载:“东省向有义和拳名目……据吕福供称,伊于嘉庆十七年间,拜从已正法之郭为贞为师,烧香供茶〔习〕教,伊持诵咒语,称为离卦门教,并传授义和拳。”<《军机处录副奏摺·农民运动》,第1747卷。>从其“烧香供茶”的宗教活动看,显然是大乘教清茶门。好话教单纯搞宗教活动,不演习拳脚,无法保全身家,便失去了自卫的作用。大乘教清茶门的活动,既有“烧香供茶”、“持诵咒语”的宗教活动,又“传授义和拳”,这就成为“文场”“武场”兼备的义和门组织了。
有人认为义和拳和梅花拳完全是一回事,这是不妥当的。因为问题不是这样简单。据现有的材料,梅花拳最早在康熙年间出现,创始人可能是河南滑县人杨丙。嘉庆十八年(1813),那彦成《拿获唐胡子由》奏折所附的《唐恒乐供单》中说:“据唐胡子即唐恒乐供:滑县朱兆村人,年六十二岁,卖药生理,并不习教。平日会打梅花拳,是同村人齐大壮徒弟。齐大壮说过,康熙年间有滑县人杨丙,是武探花,做过京营都司,会打这拳。他是向杨丙学习。齐大壮已于乾隆五十一年间病故。冯克善是我徒弟,也会拳棒。”这份供单告诉我们一个重要事实,即梅花拳单纯是一种拳术,与八卦教毫无关系,因为“平日会打梅花拳”的唐恒乐“并不习教”。可见,是不能把梅花拳跟义和拳混为一谈的。
只有唐恒乐的徒弟冯克善,倒是和八卦教有关系的。《冯克善供词》:“掌离卦的郜二,山东东昌府城内人,系现已病故王光之师,王光系王祥之师,王祥即我之师。”据此,冯克善是八卦教离卦的教徒。但是,作为离卦教徒的冯克善却要向教外人士去学梅花拳,这也说明梅花拳和义和拳不是同源的。
直到道光年间,梅花拳和义和拳还没有什么关系。道光十八年(1838),直隶总督琦善在一份奏折中说:“董讽于道光元年间,因知昔存今没之王成供奉二郎神,能打梅花拳,冀可防身,遂往拜师演习拳棒。”<《军机处录副奏摺·农民运动》,第2585卷。>王成供奉二郎神,是白阳教徒,而白阳教是八卦教离卦中不同于义和门的一个支派。由此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打梅花拳,冀可防身”,是一种拳术,只有师承关系,而并无习武结社的性质;(二)白阳教徒能打梅花拳,并不能说明“义和门拳捧”即梅花拳,因为白阳教和义和门是离卦的两个不同的支派。再结合稍早一些时候的一则材料看:“据董二郎董文明供称,伊于〔嘉庆〕十七年间同弟董四儿在尹家庄拜从翟道士为师,学习拳棒,名为梅花拳,翟道士并教令习念黄经。”<《军机处录副奏摺·农民运动》,第1747卷。>连有的道士和道教徒也会打梅花拳,更进一步说明梅花拳只是人人皆可学习的一种拳术,与义和拳作为离卦的一个支派是完全不同的。
梅花拳开始同义和拳发生关系,是光绪二十年以后的事。在当时的官方文书中,多次提到过这种关系。光绪二十四年(1898),山东巡抚张汝梅在一份奏折中说:“直隶、山东交界各州县,人民多习拳勇,创立乡团,名曰义和,继改称梅花拳,近年复沿用义和名目。”<《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5页。>又,光绪二十五年(1899),吴桥县令劳乃宣在一份禀呈中也说:“访闻运河以北,人多习拳,新立义民会,旧名义和团,改名梅花拳,实为保全身家起见,原无不法情事。”<劳乃宣:《拳案杂存》。>按照这两条材料来看,义和拳和梅花拳似乎成了如下的互相更替关系:义和拳——梅花拳——义和拳(团)。有人便是根据这种关系来推断梅花拳即义和拳的。其实,这是大成问题的。义和拳(团)包括各种成分,是由许多流派汇集而成的,如其中即有大刀会、神拳、红拳、祥拳等,如果说义和拳是由梅花拳改称的话,那岂不是大刀会、神拳、红拳、祥拳等也可以叫梅花拳了吗?显然,这是难以成立的。既然梅花拳不能包括大刀会、神拳、红拳、祥拳等,那也就不能说义和团是单由梅花拳改称的了。事实上,梅花拳只不过是汇合成义和团运动的一股支流罢了。梅花拳并不属于离卦,而且改称义和拳是光绪二十四年(1898)的事。因此,我们仍然可以认为,直到光绪二十年以前,义和拳(门)一直是八卦教离卦的一个支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