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的行政机构

议会:东京都议会由东京都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人数为127人,任期4年。议会的议长是从议员中选举产生的。议长除代表议会来主持各项会议和监督各项事务的进行,还代表议会向对外表明议会的意见。作为都议会的秘书处,设立议会局,议长有权任免秘书处的职员。随着东京都的行政机构和行政工作内容日趋庞大复杂,为了能够彻底有效地进行审议而设立了各种委员会。各委员会对各自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专门的审理和调查。委员会分成常设委员会和经过议会决议而设立的讨论特殊议案的特别委员会。东京都议会是决定东京都的团体意见的一个基本决策机关。它具有制定、修改和废除都市条例、确定和批准预算等议决权;具有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在知事任命副知事和行政委员会委员等重要人事时,必须征得议会同意。议会具有代表东京都民对各方面的行政工作进行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执行机关:知事统管东京都,是东京都的代表机关。知事由东京都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4年。知事管理并执行东京都这个团体组织的事务。在23个特别行政区中,知事具有市长的特性。为了协助知事管理并执行权力范围内的工作,作为知事的辅助机关,设置了副知事以及其他职员协助知事行使其职权并处理各项事务。截止至2010年4月1日,职员人数为165287人(其中知事部局24414人、议会和行政委员会1017人、公营企业13546人、警察、消防63998人、学校教职员62312人)。原则上,人事委员会负责通过竞争性考试等来招聘,再由知事等有任命权的机关从考试合格者中录取任用新职员。但如护士等一些职业,可以由有任命权的机关直接录取任用。录取考试的公开招募通知必须广为公告,之后实施笔试和面试。这些考试根据难易程度分为几种不同的水平。参加考试者一律平等,不计较性别、学历或社会地位。大约有70%的职位已经废除了对国籍的限制,公开采用外国人,并继续努力扩大外国人的录取机会。为了促进招聘身体有残障人士,还采取盲人点字法或者扩大文字等方式进行考试,并以身体残障人士为对象采取特殊的考试方法。 上海至东京成田机场,3小时50分钟,CA、MU、JL、NH、NW每天;

北京至东京成田机场,4小时20分钟;

香港至东京成田机场,5小时10分钟;

台北至东京成田机场,4小时10分钟;

韩国仁川至东京成田机场,2小时15分钟;

韩国金浦至东京成田机场,2小时。 JR成田特急(EXPRESS):成田机场至东京(约1小时),新宿(约1小时20分钟),品川(约1小时10分钟);

JR总武快速线:成田机场至东京(约1小时30分钟),新宿(约1小时50分钟),品川(约1小时43分钟);

京成线SKYLINER:成田机场至京成上野(约1小时),东京(约1小时10分钟),新宿(约1小时21分钟);

京成线特急:成田机场至京成上野(约1小时20分钟),东京(约1小时30分钟),新宿(约1小时38分钟)。 机场巴士(LIMOUSINEBUS):成田机场至东京(约1小时10分钟),新宿、池袋、赤坂、芝、银座、品川等时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