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状中的三个老头在实际中是清朝的哪三位大臣
狄大人是曾国藩,姜大人是李鸿章,陈大人是胡林翼。
《投名状》的故事情节原型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该案地位与"杨乃武与小白菜"并列。因为牵涉到美女、义气、背叛诸多戏剧元素,被改编成京剧、电影。
电影最出名的当数三十多年前导演张彻为邵氏所拍版本。刺马案中的张文祥、黄纵皆为草莽中人,与马新贻不打不相识,并结为异姓兄弟。老二黄纵的妻子米兰爱慕大哥马新贻,但马新贻建立起感情的坚强防线,未被米兰的爱所冲破。
待马新贻任两江总督,米兰对于马新贻愈加爱慕,而马新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的道德和感情防线也彻底崩溃,终于占有了米兰,杀害了兄弟黄纵。老三张汶祥闻得此事义愤填膺,刺杀了马新贻,并在刑部公堂之上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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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四大奇案之首:刺马案背后的曾国藩令人后怕刑部尚书郑敦谨
郑有“青天”名声,是个依法办事的人。在他手里,就办过湘军将领,但这一次,要法治,还是要讲政治,他没有拎清。一到江宁,就提审犯人,曾氏听审,一言不发,连讯了十几天,越扯越乱,曾国藩开口说了一句:看来只好仍照原审奏结。
这时,郑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摆设,朝廷让他高调出马,是要借他的名声来结案。于是,郑、曾联衔上奏依原审结案,曾还附了一个夹片,陈明“实无主使别情”,然后,将刺客凌迟,摘心献祭,给马新贻办了祭礼。
案件尾声
那位郑大人,自结案以后闭门不出,对于曾氏所有邀请一概辞谢。送他程仪,也分文不收,两随从每人收了五百两银子。曾氏为他送行,他头也不回,扬帆而去。郑并未回京交旨,船到淮河边就停了下来,打发随从代他回京交旨,声称有病,不能回京。
钦差大臣不回京交旨,按清制是要治罪的。曾氏觉得有点对不住他,从中斡旋,方才掩饰过去。但郑并不领情,而是请求开缺,终生不再为官。两个助手回京后,悄然而失,其中之一,留下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审案一事,说:“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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