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晚年为何困居西山(组)

答案不是缠绵曲折的故事本身,也不是故事里人物的活泼灵动,而是曹雪芹的个人魅力使然。几百年来,人们在浩如烟海的历史中想找寻属于他的故事,宁愿相信“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是曹雪芹自己的写照,认为他也像贾宝玉那样出身世家、突遭厄运而后看透人生。其实,曹雪芹的家族并不是从一开始就那么显赫。他在人生顿悟之后最想抛弃的,除了富贵,更是曾经的家奴身份。

世代笼罩在阴霾中 曹家第一个发迹的人是曹雪芹的远祖曹振彦,满族入关时曹家住的房子就在贡院(今北京建国门内大街)附近,但那里是镶白旗的地盘,而曹家的旗籍是正白旗,为什么会住镶白旗的房子呢?因为一开始曹振彦是镶白旗旗主多尔衮的包衣,就是家奴。顺治即位后,多尔衮成为摄政王,并利用权力和弟弟多铎换了旗,由镶白旗旗主变为正白旗旗主,曹家的旗籍也就随之改为正白旗。

可是曹雪芹的家族入关前并不是满族,而是汉族,因此入关后真正的身份是正白旗包衣汉军籍。包衣的地位非常低下,在“主奴之分”界限森严的那个时代,曹家既不能担任朝廷部院官员,又不能靠科举出仕,世代都笼罩在包衣奴才的阴霾之中,即使后来家族发达了,到了“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曹雪芹,仍忘不了曾经的奴仆身份。

《红楼梦》第七十三回,贾母勒令查家奴聚赌事,查出为首之一便是迎春的奶妈,曹雪芹这时借贾母之口说出一段惊人之语:(贾母道)“你们不知,大约这些奶子们,一个个仗着奶过哥儿姐儿,原比别人有些体面,他们就生事,比别人更可恶,专管挑唆主子护短偏向。我都是经过的。要拿一个作法,恰好果然就遇见了一个……”可能很多人只看字面意思就一带而过了,可是只要深虑一下,不由得产生触目惊心之感。整部《红楼梦》,贾母从未以如此郑重而严厉的态度呵斥和评价过哪一类人,曹雪芹让这样一个大家族中具有绝对权威的“老祖宗”对一个下人大动肝火到底是为什么呢?

如果我们知道,曹家发家其实全都因为曹雪芹的曾祖母、曹玺的妻子,曾经是康熙的奶妈,再想想贾母的话,就会明白曹雪芹的真正用意了。自己的曾祖母就是奶妈,而家族世代因袭的荣华富贵皆由此而得,却在作品中对奶妈作如此评语者,舍曹雪芹其谁?正如脂砚斋的批语中说的:一部《红楼梦》,全是自悔。

舍得一切换自由 从曹玺到曹寅、曹颙(读yóng),再到曹雪芹的叔叔曹頫(音同“府”),曹家已经是三代四人担任江宁织造(江宁即现在南京,织造即清代负责督办织造宫廷丝织品的官员),受康熙恩宠近60年。康熙六下江南,四次均住在曹家。曹雪芹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富贵大家。

家族变故突然到来。雍正五年(1727年)底,曹頫正因亏空离职受审,雍正却又接到密报,说曹頫正在转移家财,这一雪上加霜之举终于使天颜震怒,下令抄家。14岁的曹雪芹亲眼目睹了一场白日抢劫。封条一贴,家中饲养的动物全部要饿死,年轻女子都要被迫解衣搜身,无论走到哪里,亲戚朋友皆不敢相留,又有无赖奸人借机恐吓,挟取钱财,其种种苦状难以尽数。曹頫因还不上“欠银”被革职并枷号示众,其实这些欠银也都是为历次接驾等皇家事宜所欠,但曹家的显贵姻亲中没有一个肯代还欠银。而最令曹雪芹痛心的是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姐妹、侍女们从此骨肉分离,飘零尘世。这场巨大的变故让曹雪芹看穿了“天恩”和“骨肉人伦”的真相。

雍正六年(1728年)后,曹雪芹回到北京,与祖母、寡母和曹頫妻儿住在了广渠门外崇文门内、原系曹家产业的蒜市口四合院中,从此开始与普通市民交往,并对他们的疾苦抱以深切的同情,《红楼梦》中一些下层百姓的形象就源自于此。

曹雪芹心仪阮籍,为自己取字“梦阮”,对虎狼官吏以白眼相向。乾隆十年(1745年)到十五年(1750年),他在北京詹云坊石虎胡同的宗学(专收宗室子弟的学校)里担任老师,每月12斗米和几两银子当薪俸的日子还是不错的,但之后就因粪土功名,傲视王权而放弃宗学里的工作,移居西山。皇家画苑召他去做画师,他却宁可贫困潦倒,也誓不为强权统治服务,不仅断然回绝,更坚定了终身著书荒村的决心。

乾隆十九年(1754年),曹雪芹迁居北京西山,生活益发窘迫,已经到了举家食粥,时时靠友人接济的地步。但他却并不觉得辛苦。因为乾隆颁旨准八旗汉军出旗为民,后又准八旗之奴仆出旗为民,放弃旗籍的代价是失去内务府给予就业的机会和包衣每季4两的养赡钱粮。但终于可以摆脱包衣奴才身份的曹雪芹又如何会在意这些?西山的生活潦倒穷困,他却充分享受着初获自由的幸福和自信。

未获《环球人物》杂志事先书面许可,任何媒体不得转载《环球人物》杂志图片及文字内容,违者《环球人物》杂志将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年辛苦不寻常 曹雪芹酷爱画石头,他人长得瘦,却偏偏爱画嶙峋瘦石,并经常于醉后画石,舒胸中不平之气。这种希望以石之棱角寄托情志的作画风格也被带进了他的小说创作中,《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所佩之玉就是补天的石头变化而成。曹雪芹自喻是一块来人间历事的石头,不管形体有什么变化,也不论遭遇怎样的不幸并使之蒙尘,也难脱它坚硬凌厉、刚直不阿的本性。

生活困顿固然是曹雪芹的悲哀,却并不影响他创作《红楼梦》。在西山著书的日子,他经常是头发长了也不理,穿一件蓝布上衣,腰里围着个白布包袱,包着纸笔,无论走到哪里,只要听到别人谈话中有好素材,就随笔记下来。有时和朋友们喝酒吃饭,他会突然离席回家,朋友们好奇跟过去,见他已经伏案写《红楼梦》了。他还常常一个人在路上来回踱步,也不在乎别人叫他“疯子”。

从他笔下重彩描绘的“潦倒不通时务”、“行为偏僻性乖张”、“有时似傻如狂”、“哪管世人诽谤”的贾宝玉,就能看出他怀旷世之才而凌驾于世俗之上的思想境界。有人说他有怀才不遇之叹,只因无法领略他“傲然独得”的情怀。

清苦生活中,几个至交好友时常周济曹雪芹,其中敦敏和敦诚兄弟与他相交甚厚。这两兄弟是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的五世孙,与曹雪芹在宗学结识。阿济格顺治初年被幽禁、赐死,因此他们算得上是皇室贵胄的飘零子弟,与曹雪芹有着相似的人生际遇,也就格外亲密。搬到西山后,曹雪芹只能偶尔进城找他们兄弟。一年秋天,曹雪芹走了不少路去槐园(今北京中央音乐学院)探访敦敏,与敦诚不期而遇。冷雨凄风下,主人敦敏高卧不起,两人不得进门。嗜酒如狂的曹雪芹就迫不及待地和敦诚进了一家酒馆。敦诚没有带钱,就解下腰间一把颇为值钱的佩刀交给店家,买了酒与曹雪芹***饮。曹雪芹大笑称快,击石作长歌,其词激昂雄壮,敦诚称他“诗胆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

还有一位好友是曹雪芹在西山认识的村塾先生张宜泉。两人经常聚在一起,饮酒聊天,倒也能消解一些孤寂情怀。他们住得近,平时生活上更能相互照应。张宜泉能够理解曹雪芹的情怀、抱负,他曾经用陈抟拒宋太宗之召的话,替曹雪芹委婉道出了隐逸之心“一片野心应被白云留住”。

曹雪芹在朋友们面前展露的,是无比洒脱的一面。敦诚曾在诗中形容曹雪芹“高谈雄辩虱手扪”,就是一边用手摁虱子一边高谈阔论,根本不在乎别人眼光,刻画出曹雪芹不拘小节、狂傲倜傥的魏晋风姿。更有甚者,曹雪芹曾对朋友们说:“如果你们想快点看我的小说也不难,只要每天拿酒和烧鸭来让我享受,我就为他写书。”

晚年夫妻情义重 1977年,有人在北京一个张姓人家里发现了两个红松木的旧式书箱,书箱的正面都刻着对称的两丛兰花。第一个书箱的一丛兰花旁刻了一块石头,兰石上面刻着四句诗,还有两行楷字:“清香沁诗脾,花国第一芳”;第二个书箱的背面有涂改过的娟秀的行书悼亡诗。最后刻着“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据说这两个书箱是曹雪芹的最后遗物之一,两行楷字是曹雪芹的亲笔,“清”、“芳”二字暗透着“芳卿”曹雪芹续弦的名字。书箱与悼亡诗虽然已被大多数专家认为是伪作,但人们依然愿意相信,曹雪芹在生命的最后岁月中曾演绎过浪漫的爱情故事。

与《红楼梦》中诸位烈女、痴女、怨女的浓烈爱恋相比,曹雪芹一生的情爱生活难免显得孱弱和逊色,两次短暂有限的婚姻中他是否真能得到如他在小说中描绘的“放心”和“你好我自好”的知己之恋,我们已经不得而知。对这位伟大文学家的情感世界,历史给我们留下的是模糊的一页。

他的第一位妻子因产后患病而死,这大约是曹雪芹迁往西山前后的事,身后只留下一个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秋天,曹雪芹离开北京重返南京故里。大约是在第二年,他遇到了一位以前认识的女子,她就是芳卿。二人成婚北上,回到北京西山,过起了清苦却充实的生活。

为帮助穷苦百姓,曹雪芹曾亲绘织锦彩图,编写成书,亲自教百姓们织锦技术。芳卿把对曹雪芹的爱都凝聚于笔端,彩图稿都是由芳卿先画好草图,然后再给曹雪芹。在这项“以艺济人”的***同事业中,两人的亲密合作,被芳卿入诗曰“织锦意深”。她颇有文学造诣,《红楼梦》脂砚斋批语中时而闪现的女人口吻,不能不疑为芳卿之笔。她既是曹雪芹同甘***苦的生活伴侣,又是他文学创作的得力助手。

虽夫妻情重,但曹雪芹嗜酒如命的癖好令芳卿甚为忧虑。西晋刘伶嗜酒,其妻规劝未果,刘伶说:“死便埋我。”曹雪芹就用这句话和芳卿开玩笑。没想到,此言竟成真。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曹雪芹的儿子病死,他借酒浇愁,使得本来就不轻的病情又加重了。同年除夕,遍尝世事沧桑的一代才子病死于北京西山。这时,《红楼梦》第五次增删稿尚未完成。

生不逢时,才高而困顿,可以说是曹雪芹一生的结语,但却是一部旷世名著得以诞生的基石,对作者来说是“字字看来皆是血”的辛酸历程,而对读者来说却是享受着阅读快乐的幸福时刻。这样的对比,实在不得不让人联想到那句已被人滥用过的话:将自己的幸福建筑于他人的痛苦之上。好在文学家们并不介意,回顾文学史上的巨匠,司马迁、班固、李白,这些情感充沛却饱尝世间冷暖的才子们,哪一个不是奋笔疾书,恨不能把自己一生的坎坷遭遇形成汪洋文字,作为史鉴流传后人?有一代之心痛,才能成就一代之文学。曹雪芹写出了一个时代的心痛,一个时代的魂。作者:今北京中央音乐学院来源环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