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六家要旨的第一段
易大传: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②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③而觽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④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⑤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篃循;⑥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⑦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⑧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如此则主劳而臣逸。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⑨绌聪明,⑩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注①集解张晏曰:“谓易系辞。”正义张晏云“谓易系辞”。案:下二句是系辞文也。
注②索隐案:六家同归于正,然所从之道殊涂,学或有传习省察,或有不省者耳。
注③集解徐广曰:“一作‘详’。”骃案:李奇曰“月令星官,是其枝叶也”。
索隐案:汉书作“大详”,言我观阴阳之术大详。而今此作“祥”,于义为疏也。
正义顾野王云:“祥,善也,吉凶之先见也。”
注④正义言拘束于日时,令人有所忌畏也。
注⑤正义韦云:“墨翟之术也,尚俭,后有随巢子传其术也。”
注⑥索隐篃音遍。篃循,言难尽用也。
注⑦索隐案:名家流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必也正名乎”。
案:名家知礼亦异数,是俭也;受命不受辞,或失其真也。
注⑧索隐赡音巿艳反。汉书作“澹”,古今字异也。
注⑨集解如淳曰:“‘知雄守雌’,是去健也。‘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去羡也。”
注⑩索隐如淳曰:“‘不尚贤’,‘绝圣□智’也。”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①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蓺为法。六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尧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①土阶三等,茅茨不翦,②采椽不刮。
③食土簋,④啜土刑,⑤粝粱之食,⑥藜藿之羹。⑦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⑧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则尊卑无别也。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强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
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 注①集解张晏曰:“八位,八卦位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节,就中气也。各有禁忌,谓日月也。”
注①索隐案:自此已下韩子之文,故称“曰”。
注②正义屋盖曰茨,以茅覆屋。
注③索隐韦昭云:“采椽,栎榱也。”正义采取为椽,不刮削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作‘塯’。”骃案:服虔曰“土簋,用土作此器”。
注⑤正义颜云:“簋,所以盛饭也。刑,所以盛羹也。土谓烧土为之,□瓦器也。”
注⑥集解张晏曰:“一斛粟,七岗米,为粝。”瓒曰:“五斗粟,三斗米,为粝。
音剌。”韦昭曰:“粝,坛也。”索隐服虔云:“粝,麤米也。”三仓云:“粱,好粟。”
正义粝,麤米也,脱粟也。粱,粟也。谓食脱粟之麤饭也。
注⑦正义藜,似藿而表赤。藿,豆叶也。
注⑧正义以桐木为棺,厚三寸也。 阴阳家认为四时、八位、十二度和二十四节气各有一套宜、忌规定,顺应它就会昌盛,违背它不死则亡。这未必是对的,所以说阴阳家“使人受束缚而多所畏惧”。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这是自然界的重要规律,不顺应它就无法制定天下纲纪,所以说“四时的运行是不能舍弃的”。
儒家以《诗》、《书》、《易》、《礼》、《春秋》、《乐》等《六艺》为法式,而《六艺》的本文和释传以千万计,几代相继不能弄通其学问,有生之年不能穷究其礼仪,所以说儒家“学说广博但殊少抓住要领,花费了力气却很少功效”。至于序列君臣父子之礼,夫妇长幼之别,即使百家之说也是不能改变它的。
墨家也崇尚尧舜之道,谈论他们的品德行为说:“堂口三尺高,堂下土阶只有三层,用茅草搭盖屋顶而不加修剪,用栎木做椽子而不经刮削。用陶簋吃饭,用陶铏喝汤,吃的是糙米粗饭和藜藿做的野菜羹。夏天穿葛布衣,冬天穿鹿皮裘”。墨家为死者送葬只做一副厚仅三寸的桐木棺材,送葬者恸哭而不能尽诉其哀痛。教民丧礼,必须以此为万民的统一标准。假使天下都照此法去做。那贵*尊卑就没有区别了。世代不同,时势变化,人们所做的事业不一定相同,所以说墨家“俭啬而难以遵从。”墨家学说的要旨强本节用,则是人人丰足,家家富裕之道。这是墨子学说的长处,即使百家学说也是不能废弃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