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疫情防控有奖举报通告(泗阳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泗水关于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有境外地区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泗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信息的。
2、接收、容纳从境外地区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故意隐瞒不报的。
3、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主动向所属社区报告的。
4、境外地区及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泗人员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
5、列为居家健康监测对象擅自外出的。
6、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没有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收治发热等症状病人的。
7、对于进口冷链食品,不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贮存、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防控措施的。
二、举报途径
采取电话实名举报方式。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地址等详细情况和有效信息。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将如实记录,并立即交办核实、处置。举报途径、电话:
镇街电话泗河街道4221661济河街道4361596泉林镇4011203星村镇4161018柘沟镇4371068杨柳镇4211018中册镇4341026高峪镇4111016苗馆镇4141001金庄镇4031108泗张镇4381018圣水峪镇4301016华村镇4281003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600元的奖励。查实后,奖励款由县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兑现。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