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伏羲的记载
在中国古代传说时代的帝王世系中,太昊伏羲氏被奉为“三皇之首”、“百王之先”,地位十分显赫。然而,自古及今,关于伏羲氏的名号、时代、地望、族系等问题争讼不已;伏羲是人还是神?太昊和伏羲是一人还是两人?这些问题一直湮漫不清。但是如果我们沿波溯源,理清太昊伏羲在上古帝王世系中地位确立的历史过程,上述这些问题便会自然得到解决。 一、古代典籍中的伏羲 伏羲的名号,古籍中有许多写法,除“伏羲”(《庄子·人间世》)之外,还有“伏戏”(《庄子·大宗师》)、“伏牺”(《法言·问题》)、“包牺”(《易·系辞下》)、“宓犠”(《汉书·古今人表》)、“炮牺”(《汉书·律历志下》)“庖牺”(《水经注·渭水》)、“虑羲”(《管子·封禅》)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相对于黄帝等中华民族的始祖,伏羲氏在古代典籍中晚出。战国中期以前的典籍中,《论语》、《墨子》、《左传》、《国语》、《孟子》等对伏羲未置一词。既便是记载神话人物、古帝王甚多的《山海经》中,仍未有伏羲一席之地。 最早记载伏羲的是出于战国中晚期的《庄子》,然庄子此公好古,“著书十馀万言,大抵率寓言也”。所言伏羲,亦虚亦实,亦神亦人,大都是托名设譬,借以形象说理,未可当作信史。《庄子》中关于伏羲的记载有5处,2处出于“内篇”,3处出于“外篇”。在“内篇”与“外篇”中,伏羲在古帝中的排位有所不同。属于“内篇”的《庄子·人间世》:“是万物所化也,禹、舜应物之所纽也,伏羲、几蘧之所行终,而况散焉者乎!”庄子在这里将伏羲列在禹、舜之后。《庄子·大宗师》:“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狶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戏氏得之,以袭地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这里是说“道”体无形、功用无限,狶韦氏运用“道”来整顿天地,伏羲氏运用“道”来调和*****气。此段人神相杂,星月并现,十分混乱,《庄子》的许多注家疑为后人添加。我认为指其为后人添加则未必,但起码说明伏羲在这里尚未从神话脱形为人祖。 《庄子》“外篇”学术界历来认为是战国末或秦汉时期庄子后学所增益,不出于庄子之手,时代晚出。《庄子·胠箧》:“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犠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伏羲位列轩辕黄帝之后,神农之前。《庄子·缮性》:“逮德下衰,及燧人、伏羲始为天下,是故顺而不一;德又下衰,及神农、黄帝始为天下,是故安而不顺。”《庄子·田子方》:“古之真人,知者不得说,美人不得滥,盗人不得窃,伏戏、黄帝不得友。”在这两段中,伏羲在古帝中的排位,颇近于后世所列。 《庄子》一书之中,伏羲名号有三种写法,或记为“伏羲”、或记为“伏犠”、“伏戏”,前后不统一;身份混乱,或人或神;在古帝王中序列不定,或在禹、舜、黄帝之后,或在其前,地位渐次升高。这说明在庄子时期,伏羲尚在传说时期、创造过程中,是一个不确定的、尚未定型的人物。 《庄子》之后的典籍,如《管子》、《荀子》、《商君书》诸书所记伏羲,或为由《庄子》移入,或为秦汉所掺。《易·系辞》托名孔子所作,其实大部分为秦汉间人所撰。《系辞下》记载伏羲功业最著:“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包牺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这段话影响甚大,但叙述伏羲功业如此全面系统,当出于秦汉年间,不会早于《庄子》。 《史记》从黄帝记起,不为伏羲作传,所记伏羲有两处,均系引前人所言。《太史公自序》:“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封禅书》中借管仲言:“昔无怀氏封泰山,禅云云;虑羲封泰山,禅云云;神农封泰山,禅云云;黄帝封泰山,禅云云。”司马迁治史严谨,由于当时对伏羲传说语多谶误,难以辨识,虽不否认,但记之存疑。 东汉班固《汉书》突破《史记》的界限,将上古帝王从黄帝推至伏羲,至此,伏羲开始登上官定正史。《汉书·律历志》引刘歆《世经》言:“庖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首德始于木,故帝为太昊。”(详见下析)《汉书·古今人表》中首叙伏羲,次列炎、黄,以伏羲为历史源头,认为伏羲氏“继天而王”,因而他是百王之先,而炎、黄诸帝继伏羲而王。《白虎通义》言:“三皇者何谓也,伏羲、女娲、神农是也。”把伏羲推到三皇之首、百王之先的地位。 晋代皇甫谧所著《帝王世纪》,是一部专述帝王世系、年代及事迹的史书,所叙上起三皇,下迄汉魏。三皇首列伏羲,言伏羲功业:“继天而王”、“作八卦”、“造书契”、“作瑟三十六弦”、“制嫁娶之礼”、“取牺牲以供庖厨”等。我们注意到,皇甫谧说:“女娲氏……承庖牺制度。……及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浑混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世,皆袭庖牺之号。”他一方面把伏羲当作一个古帝,另一方面将《庄子》中提到的一些名称统统纳入伏羲名下,“皆袭庖牺之号”,其实是把伏羲当成一个时代,这样,伏羲的赫赫功业,就未必是一人所创。(注:由于象形文字出现在铜石并用时代,造字者乃黄帝轩辕氏的助手仓颉,故伏羲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造书契”的说法立据不足。) 其后唐高祖《修六代史诏》和唐太宗《修晋书诏》均以伏羲为中华文化的肇始者,所谓“伏羲以降,因秦斯及,两汉继绪,三国并命,迄于晋宋,载笔备焉”。至唐开*****间,司马贞为《史记》补写《三皇本纪》,综述、补充前世有关伏羲的文献材料,成一篇较为完备的史传。至此,伏羲在历史古代典籍中历史化的过程全部完成。 统上所述,在传世文献典籍中,关于伏羲的记载是在战国中晚期以后从《庄子》开始出现并逐渐载入正史的。春秋以前典籍未见伏羲。战国以至秦汉,时代越往后,关于伏羲的记载越详细,伏羲功业越卓勋,在古帝王世系中的地位越高。这说明,在传世的古代典籍中,伏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神到帝,对伏羲的记载从凌乱到系统的衍化过程。 二、原始神话中作为创世神的伏羲 追溯伏羲传说的源头,有两条路径,除了上述从古代传世文献中找寻其踪影外,还有一条路径,即神话学、民俗学的方法。 近人对于伏羲最权威的考论是前辈学者闻一多所著《伏羲考》[1],闻一多此文前半部分从传世文献中搜集了大量龙蛇记载,加上当时已发现的汉代画像砖石,证明伏羲为龙图腾;后半部采集了近 50则西南少数民族关于伏羲女娲在洪水过后兄妹婚配再造人类的故事和民俗资料,并加以语音训诂,证明伏羲是南方苗蛮各族的祖先神。此文在以后半个多世纪中被广泛征引,已为不易之论。但近来亦有疑议者,林声认为伏羲的传说不是由古苗蛮民族的遗裔传入的,南方少数民族中洪水后兄妹相婚的传说起于东汉应劭《风俗通义》所记载的盘古;伏羲与女娲也本不相干,两者合谱归宗成为“一家人”是在唐开*****之后[2]。常金仓认为闻一多是从抗战时“中华各族团结一致,***御外敌”的政治目的出发立论,以政治代学术,以西方图腾说和人类学理论附会民间传说,伏羲女娲创世立据不足[3]。二人均对伏羲是南方民族的创世神和祖先神的身份提出疑问。 《论衡·谈天》:“说易者曰:‘*****气未分,浑沌为一。”《说文》中释“一”时说:“惟初太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列子·天瑞》:“夫有形者生于无形,则天地安从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沦而未相离也。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以未见气时为太易,气初为太初,形之始为太始,质之始为太素,气形质浑然一体而未分离的状态称之为混沌。这个混沌之物即*****气,*****气未分的状态即太极。 《太一生水》之所谓的“太一”,《老子》之所谓的“道”,《周易》所谓的“太极”,均为宇宙初始时混沌无形的*****气。《淮南子·天文》:“宇宙生*****气。”《淮南子·诠言》:“洞同天地,浑沌为朴。未造而成万物,谓之太一。”汉高诱注:“太一,*****神总万物者。”这个总万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