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和野史那个更能客观的反应历史?
正史以帝王传记为纲领的中国史书。始见于南朝梁阮孝绪《正史削繁》。《隋书·经籍志》将《史记》、《汉书》等以帝王传记为纲的纪传体史书列为正史,居史部书之首位。《明史·艺文志》又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清乾隆年间的《四库全书》,确定《史记》至《明史》的24部正统的纪传体史书为正史(见二十四史),并确定凡不经皇帝批准的不得列入。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野史私人撰写的史书。相对于官方所修史书而言,体例不一。最早以野史名书者,为中国唐昭宗时沙仲穆所著《太和野史》10卷。其后作者甚多,以宋、明两代为最。其内容多为奇闻异事、闾巷风俗、统治者的秘事。正史是统治者写的历史,当然会一定程度上反映统治者或阶级的意志,没有人能脱离自己的时代和阶级而绝对的客观,但统治者毕竟掌握着但是最广泛的社会资源;对野史也是同样,作为野史的作者,同样是在反映本阶级的意志或愿望,况且,民间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了解事件的全貌呢,或许至多算是一个视角。野史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娱乐性,有如如今的八卦新闻,更容易被老百姓接受,所以百姓认为野史似乎更符合“自己”的“人之常情”,也就更容易相信,还是没有脱离自己的时代和阶级。
就我有限的所知,绝大多数史学大家,研究历史都是以正史为主,以野史为辅,都是会尽可能广泛的搜集资料,严谨的推理论证,任何一门学问都不是凭空称其为“学”的。无论是对正史或野史,都要有尽可能客观的态度,不能因为是正史就不信,也不能因为是野史就相信。
一个是有沙的金,一个是有金的沙,想找到金子就都不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