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为什么会在山东起义
义和团的兴起 义和团原称义和拳﹐是长期流行于山东﹑直隶(约今河北)等地的许多民间秘密结社中的一种。虽然这个秘密结社重在“拳”而不在“教”﹐但清政府历来把它当作“拳教”加以查禁﹐使它难以发展。甲午战争后﹐德国占领胶州湾﹐强划山东全省为其势力范围﹔外国教会亦在山东扩展势力﹐纵容﹑包庇不法“教民”(即中国教徒)﹐遇有民教涉讼事件﹐它们往往出面干预﹐胁迫地方官袒教抑民﹐作出不公正的判决。群众对教会积恨成仇﹐各地反教斗争接踵而起(见教案)。义和拳遂成为反对外国侵略势力的重要组织形式。
1898年10月(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山东冠县义和拳以阎书勤为首﹐联合直隶威县赵三多等﹐聚众烧毁红桃园教堂﹐占领犁园屯﹐震动了鲁﹑直两省的毗连地区﹐成为义和拳反帝斗争兴起的讯号。次年10月﹐朱红灯﹑本明和尚为首的义和拳在平原县杠子李庄﹑森罗殿等处﹐与地方营队战斗﹐促进山东许多州县反侵略斗争的迅速发展。12月﹐直隶南部枣强县以王庆一为首的义和拳开展反教会斗争﹔冀州开元寺武修和尚亦率众焚毁景州苏古庄等处教堂。山东﹑直隶两省毗连地区的反教斗争连成一片。
山东义和拳开展反教会斗争后﹐当地传教士要求清政府严加镇压。山东巡抚张汝梅则建议清政府改义和拳为团练﹐以便控制﹐并将义和拳改名为义和团﹔毓贤继任山东巡抚后﹐企图瓦解分化义和拳﹐采取“分别良莠”的办法﹐对参加义和拳的一般群众称为良民﹐默许他们设厂练拳﹐对武装反抗的人则诬蔑为“匪徒”﹐捉拿惩办。张汝梅﹑毓贤的计画虽未达到预期目的﹐却有利于义和拳的发展。山东各地大刀会﹑红拳会以及其它秘密结社的成员和一般群众纷纷参加义和团﹐使其成为具有广泛群众性的“灭洋”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