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区有规划哪些地方拆迁吗
截止到2019年拆迁征收地区如下:
因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办法》《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政府决定对 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该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 鲤城区江南新区北部,东至站前大道、北至江滨南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江南大道 (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以上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扩展资料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政府《关于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泉鲤政〔2018〕39号)、《关于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期的公告》(泉鲤政〔2019〕2号)规定的房屋征收签约期限自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8月31日止。
依征收实施单位申请,经研究决定,现将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至?2020年8月31日止。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参照原公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鲤城人民政府-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期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