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丞相的职权是什么?

秦朝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职权是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

秦国丞相之设始于秦武王二年,是年设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邦(汉代讳为“相国”)。秦王政未亲政时,以吕不韦为相邦,并置丞相昌平君,期间或左右二相并置、或设独相、或称相邦。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以李斯为左丞相,冯去疾任右丞相。

秦二世诛李斯、冯去疾,以赵高为中丞相。秦制,独相称相邦或中丞相,二相并置则为左、右丞相,凡出任丞相者均受封侯爵位。

中央官制

秦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征是皇权的至高无上。强大的君权以及对旧公族的特权的不断削弱,也是秦国最后取代在文化上优越的其他各国而统一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后来的汉朝官制也延续了秦朝官制这一特点。

秦王嬴政称始皇帝后,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等组成的中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