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内篇·大宗师

原文: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译文:

“象”是绽-现“意”的,“言”是明-示“象”的。尽“意”的,没有比“象”更好;尽“象”的,没有比“言”更合适。“言”由“象”所生,因此就可以循着“言”来体察“象”;“象”是由“意”所生,因此就可以循着“象”来体悟“意”。“意”因“象”而能得以绽-现,“象”因“言”而能得以明-示。

因此,“言”就是在于明-示“象”的,得到“象”就不能执著于“言”;“象”就是在于绽-现“意”的,得到“意”就不能执著于“象”。这就像“蹄”是用来猎捕兔子的,得到兔子就不能仅仅执著于“蹄”;“筌”是用来捕捞鱼的,得到鱼就不能仅仅执著于“筌”。

这样,“言”就是“象”的“蹄”;“象”就是“意”的“筌”。因此,“言”存,就是没有得“象”;“象”存就是没有达“意”。

“象”是由“意”所生,并因“意”而存,但所存之“象”并非是“象”之本身;“言”是由“象”所生,并因“象”而存,但所存之“言”并非是“言”之本身。然而,不执著于“象”就是达“意”,不执著于“言”就是得“象”。

达“意”就在于不执著于“象”,得“象”就在于不执著于“言”。因此,(圣人)通过明-示“象”来绽—现“意”,“意”绽-现就可以不执著于“象”;重叠八卦而成六十四卦来极尽事物的情实,事物情实尽了就可以不执著于卦象了!

因此,触逢事类可以为物象,集合物宜可以相为徵验。如果物宜合于刚健,就不必拘泥于具体的马之象;若事类合于柔顺,就不必拘泥于具体的牛之象。爻辞如果合于柔顺,就不必拘泥于坤为牛之象;物宜如果应合刚健,就不必执著于乾为马之象。

然而,惑罔之人执著于把乾确定为马,按照文字来责求卦意(按图索骥!),仅仅看到马之象而没有乾之卦意,这就造成虚假之说蔓延滋长,无法抓住卦意之要领。(这样,为了牵强附会解释卦意,就引入了互体之说。)

互体之说不能使卦意圆融,于是就引入了卦变之说;卦变又不能使卦意圆融,就推用五行之说。

一旦失去了卦之原意,各种虚巧之说就离卦意愈来愈远!纵然偶尔有合于卦意之说,但从整体上说没有可取之处。这些都是因为“存象忘意”的缘故啊!不执著于卦象而索求卦意,那么卦意就能绽-现了。

扩展资料:

《周易略例·明象》出自曹魏经学家、哲学家王弼

王弼(226年—249年),字辅嗣,三国曹魏山阳(今河南焦作)人,经学家、哲学家,魏晋玄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创始人之一。

王弼“幼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 王弼曾任尚书郎。

少年有文名,其作品主要包括解读《老子》的《老子注》 、《老子指略》及解读《周易》思想的《周易注》、《周易略例》 四部。?

其中《老子指略》 、《周易略例》是王弼对《老子》、《周易》所做的总体性分析的文章。

由于《道德经》的原文逸散已久,王弼的《道德经注》曾是本书的唯一留传,直到1973年中国政府在马王堆发现《道德经》的原文为止。

与何晏、夏侯玄等同倡玄学清谈,为人高傲,“颇以所长笑人,故时为士君子所疾”。王弼与钟会、何晏等人为友。正始十年(249年)秋天,以疠疾亡,年仅24岁,遗下一妻一女。

百度百科-王弼